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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04-22 19:56  悬赏 0  发布者:强者执着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资阳 回答:(1)
请问用无效合同(法院已判无效)骗取的房屋权属证书,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和恢复原证,法院以民事问题没有全部解决为由不同意立案,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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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601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3日 14时53分
如果办理房产证的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那么依据此合同取得的房产证就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要求房管局撤销。如果法院不受理,你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受理的裁定,根据此裁定,你可以上诉。
追问:

房管局已经撤销了,但没有恢复原证。找法院,法院以还有一份真是合同的民事问题没有解决完为由,不下裁定,只出了一份通知书。理由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说起诉暂不具备起诉条件,故请待民事正义处理完毕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与《物权法》第二十一条抵触?

回答:

还有一份真实合同是怎么回事?既然撤销了新证,就应当恢复原证。如有需要,建议当面咨询。如果满意,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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