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陈建新  党鹏  牛彩红  
已解决问题

想咨询一些关于婚姻财产的问题

 03-02 16:21  悬赏 20  发布者:ytzjd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1)
我和我老公2000年登记结婚,我老公带有一男孩,婚前单位给老公分了房改房(交了2万元),现在他儿子准备结婚买房,请问如果房产证写他儿子的名字,是不是相当于我自愿赠与了?一旦将来有一天,我和我老公分手,我将一无所有?如果我不同意赠与我该怎么做更好呢?如果我想让我老公把现在的房子公证给我,我该怎么做?如果买房钱不够以我老公的名义贷款,是不是要由我们来还?请律师指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3月02日 16时30分
依据你的陈述,婚前所得房改房属于你的老公一人所有。所以如果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就等于是你老公把房子(包括你所依法享有的继承部分)赠与儿子了。你可以与老公协商,把房子过户给你。
如果买房以你老公的名义贷款,依法是要由你们夫妻两人来还的,除非书面证明房屋归你老公一人所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明白了,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金华
人气:228075
四川 成都
人气:340
福建 厦门
人气:138942
河北 保定
人气:291735
浙江 嘉兴
人气:6338
辽宁 沈阳
人气:11443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