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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的行为算不算偷窃抢劫,碰伤的人与我们有没有责任,我应负多大的责任

甘肃-酒泉 04-22 20:00  悬赏 0  发布者:朱长斌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同事座货车外出,在公路上拾到一台电冰箱,在我们的车走了有30多公里,后面一辆摩托车梢带一人追上了我们,停车后摩托车后座上的人下来,说是他的电冰箱,我们就给了他。骑车人将摩托车掉头后骑走,当时派出所长到了,让我们自己协商给电冰箱主人给个车油钱,电冰箱主人说他们还租了一辆车,等一会就到,派出所长就走了。出租车一会来了,大约过了40——50分钟,骑摩托车的人打来电话说他把摩托车骑翻碰伤了,第二天派出所让我俩和货车司机每人先出1000元钱让伤者看病,我们也给了。现在电冰箱主人说我们是偷了、抢了他的电冰箱,(他说电冰箱是他从交通车上卸下的,他回去取车)让我们负责任。
问题补充:
现在伤者需要做手术,我们又给了他1000元钱,伤者和冰箱主人还不行,还要医疗费和生活费、营养费及其伤者家庭劳动等费用。请问我们的行为是否算偷窃、抢劫?我们应该负多大的责任?骑摩托车人和冰箱主人应负那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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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2 20:03
你好,首先碰伤的那人跟你们无关,其次,就要看你们到底是怎么得来这个电冰箱的,这是问题的关键。
回复时间: 2012-04-22 20:16
首先碰伤的那人跟你们无关,其次,就要看你们到底是怎么得来这个电冰箱的,这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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