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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门诊打针,医生用了国家食药监督总局停用的鱼腥草注射液和另外一种药

广西-桂林 11-08 15:23  悬赏 0  发布者:iwszl 回答:(2)
律师你好,我在门诊打针,医生用了国家食药监督总局停用的鱼腥草注射液和另外一种药,导致我瞬间过敏,呼吸困难休克,后来及时救了回来,之后几天到现在我都不舒服,那位医生也说了这次导致我的脑细胞受损,我想去正规医院检查,出了结果后,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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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8 15:49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6-11-08 19:20
医院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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