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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问题

 04-25 10:43  悬赏 0  发布者:651513……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回答:(3)
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商品房,办理下贷款后我一直没去拿钥匙,现开发商通知我,五一之前不拿钥匙,从贷款批下之日起每日加收50元的保管费,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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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5日 13时04分
单方的规定无效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0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25 11:16
不合法,还得看房屋是否具备收房条件,不具备的,你有权拒收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追问:

谢谢您帮助解答,房屋已经具备收房条件,只因为拿钥匙还得交好多项费用,房屋一直没有租出去,所以我想等房屋出租出去,在取钥匙,这样是不是开发商就有权向我收取保管费!

回复时间: 2012-04-25 11:22
这样单方的规定,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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