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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河南-信阳 04-25 16:52  悬赏 5  发布者:200904…… 给我留言  回答:(7)
父亲单位集资房,完全由儿子出资,由于儿子无购买权,现登记在母亲名下,现父母均已去世。此房应是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是儿子的房产?女儿对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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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5 18:23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子为儿子的财产,房子为父母的财产。儿子的出资视为对父母的借款,可以从房产中扣除,再依法继承。
我的补充: 2012-04-25 18:23
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2-04-25 16:55
登记为准,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2-04-25 19:24
1、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为是谁的财产;
2、对于父母的财产,女儿和儿子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3、如果儿子仅是出资,但没有权利归属的约定,并且没有遗嘱对遗产的处理,应视为遗产进行分割。儿子的出资应视为被继承人的债务。先从遗产中扣除。
回复时间: 2012-04-25 19:53
属于遗产,所有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4-25 20:07
还是属于遗产。
我的补充: 2012-04-25 20:08
如果父母当时具有承诺,则另当别论。
回复时间: 2012-04-25 20:25
一般以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4-26 11:22
是儿子房产,但是要有你的出资证明
我的补充: 2012-04-26 11:24
以登记为准,如果你没有你出资的证明。一般按父母的财产,儿子女儿均可以继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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