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陈利厚  申维丰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协商解除合同

 04-26 08:56  悬赏 15  发布者:NId7620 回答:(1)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9年,年前因身体原因在家休假,近期公司找我说要协商解除合同,如果不同意解除合同就要求到指定医院做鉴定,如不符合休病假条件要求停止休假,到公司待岗。并在3个月内如自己找不到岗位的话,便自动解除合同。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是否合理?我已提出可以回去上班,但公司回复说现在没有岗位。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件事?如果我同意解除合同,公司应该如何给我补偿,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4-26 09:01
不合法,在医疗期内,你有权享受病假待遇。你在这家单位工作已经医疗期应在18个月以上,18个月的医疗期可在24个月内累计休完。因此,单位规定违法,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89
山东 临沂
人气:24950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3341
江苏 无锡
人气:5133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