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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问题

四川-成都 04-26 19:52  悬赏 0  发布者:langzi…… 给我留言  回答:(6)
前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高速上连环追尾,我是最后一个车,均无人员伤亡。前车是英菲尼迪,成都就一家4S店,前车维修下来,材料费为25000,保险公司的报价部门定损价格为19000,之间的6000差价要求我自己承担,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他们按照英菲尼迪全国的平均价格定损,由于保险公司未与该4S签订合作协议,所以定损价格下浮10%,成都的英菲尼迪4S定价高于全国平均价格,所以造成差价达6000.请教各位律师,按照法律,我该自己承担这部分差价吗?如果不应该承担,应该如何解决?
问题补充:
我保险是买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责任险30W,不计免赔等都是买了的,事故后,交警判定我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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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6 20:02
是否承担损失,要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分配确定,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26 20:18
与4s核实。
回复时间: 2012-04-27 09:54
你好,你是全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没有定损价格下浮10%,你可以申请定损鉴定。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全部承担维修费。
回复时间: 2012-04-28 10:28
由保险公司赔付。
回复时间: 2012-04-28 16:52
是否承担损失,要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分配确定,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30 10:10
是否承担损失,要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分配确定,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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