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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山东-滨州 04-27 06:33  悬赏 0  发布者:589...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女的,我的宝宝已经四个月了,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时怎么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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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7 07:55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照法律规定,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孩子要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4-27 07:02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诉讼离婚。二周内的孩子有女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2-04-27 07:03
孩子小,随你生活比较好。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4-27 07:03
答:1、妊娠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2、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3、可以主张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对方存在过错的话,可以提起过错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27 07:28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诉讼离婚。二周内的孩子有女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2-04-27 08:27
1、孩子不足一岁,在此期间,你不同意的,男方无权 起诉离婚。

2、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办理。

3、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财产与债务处理、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后联系夫或妻所在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4、不能协议或不协议离婚的,你向法院起诉离婚,他在孩子满一周岁以后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互不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27 08:31
你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让男方承担抚养费。家庭财产你可以多分点。
回复时间: 2012-04-27 10:16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4-27 16:31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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