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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浙江-宁波 04-27 09:17  悬赏 10  发布者:mosuin……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因为我朋友想自杀去拉他不小心被玻璃割到右手食指导致肌腱断裂,动手术花了1000多些,他答应赔偿给我1000块,但是现在发现手指不能正常活动,能否让他提高赔偿金额?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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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7 10:00
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数据按实际 的合理发生
回复时间: 2012-04-27 10:06
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数据按实际损失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4-27 16:03
属于人身损害的,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4-27 09:18
1,你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
2,可以要求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3,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4-27 09:31
可以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4-27 10:00
你好,可以要求你的朋友赔偿各项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回复时间: 2012-04-27 11:18
可以要求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4-27 12:45
你好,我是皖北矿务局祁东矿的一名职工,在上班时不小心脚扭伤了,我就到皖北总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骨头没事,只是软组织损伤,过几天就好了,我就信了,也没有报工伤,可是一个星期了,脚还很疼不能走路,我就把片子拿到矿里医院让医生看了,医生说你这骨折了,赶紧打石膏,之后我就去单位报工伤,单位说你这都以个星期了,报不上了,24小时都可以报的,我这可能要休息两个月,报不上工伤就什么钱都没有了,要是报上工伤我休息是算上班的,到时工伤鉴定还要赔一两万,我这没报上工伤完全是皖北总医院造成的,如果医院当时跟我说骨折的话,我就可以到单位去报工伤,我的务工费,和工伤鉴定费是否能要求皖北总医院赔偿?请给于答复,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2-04-28 13:55
可以要求赔偿限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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