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福利分房与职工住房补贴问题的诉求

天津 11-14 12:37  悬赏 0  发布者:五彩贝壳y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有问题请教您: 我与前夫原在一个单位工作,于2001年7月通过法院民事调解离婚,我是原告,在调解书上标明单位的福利分房归男方继续承租,男方给付女方住房补偿费3万元,原告及女儿住房自行解决。
问题1:离婚时所得住房补偿费3万元,能计算为单位福利分房款吗?
问题2:目前单位准备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款,我离婚时所得住房补偿费3万元,单位要从我的住房补贴款总额中扣除,应该吗?
问题3:目前单位给我两个选择:第一,从我的住房补贴款总额中扣除3万元:第二,原婚内福利分房60平米,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面积。请问我应该承担吗?第四,上述两个选择都不认可,我该如何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4 13:26
你好:应当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潍坊
人气:1325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60
浙江 杭州
人气:101637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84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7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