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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学校事故

 11-13 22:50  悬赏 20  发布者:blackh……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安庆 回答:(3)
我姐姐的孩子在当地读小学一年级,前天美术课还没有下课,老师结束课后让班上的学生到操场上去玩,但老师并没有到操场上去。学生在奔跑中,我姐姐的孩子和另外一个学生撞到了一起,结果,那个孩子骨折了,现在在医院就医,学校要我姐姐家承担责任,请问,从法律角度说,这起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我姐姐家应该承担责任的话,那么应该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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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8年11月14日 08时52分
你姐姐的孩子和学校都由责任。我认为学校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一节课并没有结束就让学生去操场玩,老师有不在现场看管。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08-11-13 23:31
学校有过错,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08-11-14 10:20
一年级的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受到伤害或者致人伤害,学校有过错(本案显然有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从本案来看,学校应该负大部分责任,你姐姐家负次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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