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吴健弘  孟凡兵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一例剖宫产术引发两个遗留问题

 04-28 22:13  悬赏 0  发布者:703217……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湘潭 回答:(1)
2003年10月11日,我因临时产到市二人民医院就诊,10月12日剖宫产下一婴儿,在手术过程中,手术刀致伤小孩左腿,从婴儿腹股沟下划至膝盖处,医务人员急于抢救小孩,对我没有及时有效处理,致我手术后月经不正常,一段时间后,月经越来越频繁,于2010年3月以后,天天有经血流出。一直在乡卫生院,市人民医院等多次诊治无效后,2010年12月2日,我到省妇保院就诊,至21日,该院诊断为:(1)剖宫产术后,(2)剖宫产术后伤口假腔形成。2011年3月31日,我依省妇保院建议,要湘雅三医院进行宫腔镜下手术,手术结果为剖宫产子宫切口愈合缺陷。经几个月治疗后,无治疗效果,为永久性伤残,不能再进行生育。2011年11月9日在省妇保院上一名为曼月乐的环后才止住血,术后未再来月经,身体常感不适,需长期治疗。在我知晓是剖宫产术引发的原因后,已用去治疗费用一万多元,其中保存发票7362。95元,造成误工45天:之前6年多保守估计用去治疗费用二万多,误工150天,但没有保存发票。小孩子现在伤口疤痕已达1.5CM*16CM,疤痕面积越来越大,严重损伤了小孩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炎炎夏日也不敢穿短裤,对小孩今后的成长就业都带了很大的影响。请问就此事该怎么办?应该怎么向医院要求赔偿?赔偿数额怎么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9日 08时22分
如你所说 医院存在过错 由于时间跨度大 考虑到诉讼时效 举证困难 建议先行协商 提起鉴定 协商不成再诉讼
追问:

黄律师您好,跟医院已经接触了,但正如您所说,因为时间问题,医院拒绝协商,现我不知有多大的把握,也不知应该有多高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不知怎么定。另小孩应该怎么办?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一针见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81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42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76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