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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及已超出30天!

浙江-金华 04-28 23:47  悬赏 0  发布者:luxuan…… 给我留言  回答:(3)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请问如果劳动者已书面形式30天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未招到新员工办理交接,劳动者已超过30天,还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一个月并未给出确切离职日期,用人单位是否应补还给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人事部已通知可以离职离开,劳动者没有新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是否可以直接离职并无需办理交接,还请帮忙能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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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9 07:09
讨论问题?还是具体事情呢?
回复时间: 2012-04-29 08:45
三十天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4-30 15:30
到底想咨询是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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