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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事宜

广东-东莞 04-29 10:33  悬赏 0  发布者:小小姐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是帝豪花园三期六楼的,房屋未装修过,于2005年8月份购房,是2006年10月份入住,2007年就发现两个厕所以及厨房都有渗水的现象,导致五楼厨房天花板、房间墙壁皆有水印,五楼的房屋也未装修过。于是就跟催管理处请求处理,但多次致电无人处理,一直待到2008年5月份左右,五楼业主亲自到管理处找人来了解情况,管理处派人将六楼厨房地板以及厕所的地板与浴缸打烂维修,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出现相同的情况,2009年又重新维修,可一直没有真正妥善处理,五楼厨房隔不到两个月又有渗水的现象,2010年3月再次维修,但隔了一段时间又出现相同的情况,其间,五楼一直在跟催此事,但管理处一直拖延时间不处理。直至2011年底,管理处以房屋保质期已过,此事已与他们无关了。请问,本来在保质期以内就没有处理好的事情,而且多次跟催未果,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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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9 11:5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要确定漏水原因及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4-29 15:02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仍应承担保修责任。可起诉开发商。
回复时间: 2012-04-29 23:04
还是他们的责任,如不处理,可以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5-03 15:36
可以要求继续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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