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陈利厚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事故车的修理

江苏-常州 11-17 09:59  悬赏 0  发布者:诸葛玮琳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车9月26日被追尾,当时交警处理后,车被拖走,现已快两个月了,车已修好,但被汽修厂告知,他们没有与保险公司协调好,他们的费用保险公司不认可,两家在扯皮,车不能拿,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十一月份是我车的年审期,没几天就要到期了,急死人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7 10:01
追尾方一般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复时间: 2016-11-17 14:05
追尾方一般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西贵港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7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92
辽宁 大连
人气:14073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68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18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