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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村集体山丘,口头无合同,遇到征地,村委不给补偿

山东-青岛 11-17 10:59  悬赏 0  发布者:378172…… 给我留言  回答:(4)
1995年租赁了村集体的山丘15年,到2010年到期,当时口头也没说什么收回,我们想租,他们也不给签合同,说就这样租着吧,后几年租金也都不要,不收的不止我们一家,现在地铁修建正好要征用这片山丘树林,镇上就给村委撑腰,村集体就翻脸说我们拖欠租金,让我们予以限期清理,分文不赔偿。是否合理
问题补充:
我们应该怎么取得自己的合法补偿.租赁大约有20年了,山丘上的树木青苗客观存在,难道这也拿不到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17 14:18
您好!
不合法,相应的租金需要给,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合理的补偿。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11-17 11:00
肯定是不合理  但是你们没有合同没有证据啊
回复时间: 2016-11-17 11:07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6-11-17 15:22
你们当地的做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国家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补偿款应当归属于承租人。但法律有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你们与村委会未签订书面协议,这对你们是不利的。
不知是否还可以搜集到其他相关证据。一分不予补偿,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咨询免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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