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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问题

 04-29 21:40  悬赏 0  发布者:jlx874……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营口 回答:(2)
我在2011年六月在营口鲅鱼圈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交了首付18万多。但在2011年年底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说因为设计原因房产局测量实际面积比购房意向书说的81平多了6平,要我补上6平的房款,意向合同上有一条是“按房产局实际测量为准多退少补”,请问这部分钱我应不应该交?当时他们答应可以退房,我后来说没钱交,他们同意退房,但我的首付款要等他们卖完房才可以给我,而且还要扣除他们当初给售楼员的提成,请问这个合理吗?由于楼市不景气,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签推房相关的协议,前几天又说让我签一份委托卖房的协议,说由我委托他们卖房子,也不说关于退房的话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要求退房的话合不合理,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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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30日 09时32分
您好,
按合同约定履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30 13:10
按合同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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