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此集资建房《房屋转让协议》合法吗?

新疆 04-30 10:45  悬赏 0  发布者:abccba…… 给我留言  回答:(2)
房屋转让协议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产转让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产情况
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的一处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属于     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左右(具体面积以该房产公司最后确认为准)。卖方已征得家属共有人同意。买方对该房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转让情况说明
1、 该房产均价为人民币:预计3100元/平方米(叁仟壹佰元每平方米)。因甲方经济原因,该集资房房款、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和相关缴纳费用均由乙方出资借给甲方(帮甲方垫付以上资金),甲方在收到以上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条(借条)。
2、 该房产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产室内进行装修,并同意乙方居住使用或出租。
3、 在工程竣工后至该房产产权证签发后的五年内这一期间,乙方向甲方交纳共计    元/平方米(     元每平方米)(房产公司确认的建筑面积)的房屋使用租赁费。
4、 该房产产权证下发满五年后,甲方将该房产以原集资建房时的购房总价格转让给乙方。在过户期间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房屋租赁费等)。
5、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且甲方在发出之日起15日内告知乙方;
(2).因乙方原因逾期未能办理的;
(3).若因政府产权部门的原因造成未能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借资给甲方人民币180000元(壹拾捌万元),做
为乙方借给甲方的购房预付款。另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为预付的
房屋租赁费。
    2、该房产剩余房款将根据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工程进度的具体通知由乙方全额借给
甲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日       期:                             日       期:                      
    3、该房产竣工后,甲乙双方对房产共同进行交接,交接后,乙方须向甲方付清剩
余的房屋租赁费   元/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按房产公司确认面积为准)。
4、该房产产权证下发满五年后,甲方将该房产以原集资建房时的购房总价格转让给乙方。该房款的支付由乙方借资(垫付)给甲方的购房款相抵,甲方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要求。过户期间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过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签订以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因国家政策等所造成的该房产产生的房产税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房使用事项
1、 双方同意交房时间为该房产交工时间。交工时由双方共同进行交接,并签订书面房产交接使用协议,交付乙方使用。
2、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乙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相关规定,不得在该房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房屋改造,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及溢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垫付。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交付各项费用,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该房产是根据《  单位内部集资房》相关精神售予乙方,乙方也认可该精神,故乙方不得以不明情况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
第七条 甲方须保证该房产于乙方在过户手续办理之前不得产生抵押债务、再次买卖等事宜,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之条款,致使本协议不能顺利完成,则该房产仍归甲方所有。乙方所预付的房屋租赁费甲方不予退还。
2、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给予甲方的借款(垫付的购房预付款)后,不依据协议条款将该房产过户(转让)于乙方(除   单位公司因特殊原因收回甲方集资房屋权利外),则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的房屋租赁费及借给(垫付的购房款)甲方的款项。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日       期:                             日       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30 14:53
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4-30 17:02
根据集资房相关政策,五年内不得转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