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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问题

山东-济南 03-07 00:20  悬赏 5  发布者:110314……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她分居已快两年,至今因小孩扶养问题协议离婚未成,儿子快四快岁,以前闹不和的时候她不带小孩,自己走掉,由于我工作要忙,就让我父母来带小孩几个月,最后她又不吭一声的又把小孩带走到她娘家了,现在她在她娘家边做生意边带小孩,这次过年回家见到小孩,小孩几乎都变了,变的脾气爆燥,说粗话,我想这些肯定是她只顾生意了严重影响了小孩的成长,才造成小孩有这样的不好习惯。我要带小孩走,她不让我带走。前几天她又打电话我,说给我两个月时间,如果这两个月时间不把我所有的钱给她转帐过去的话,就向法院起诉我,我现在只想要孩子,请问:我这种情况小孩的扶养权法院会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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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7 08:06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孩子抚养权的取得,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减少父母离异对其造成的心灵创伤,要考虑抚养权取得人的经济能力,你亦要证明母亲抚养儿子的种种不利于其成长的状况,总之,在离婚诉讼中组织细致有效的证据对最终的结果相当有益。
回复时间: 2010-03-07 08:56
你好!济南任律师解答如下,请予参考:
首先,协商不成双方都可起诉离婚。
其次,你妻子要求把所有钱都给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诉讼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孩子随更在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你想要孩子,需要提出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相关证据,你的文化程度,教育环境,经济条件等。
回复时间: 2010-03-07 11:09
你有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0-03-07 23:04
如果你们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以主张平均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以孩子成长有利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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