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吴亮  刘哲  牛彩红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于2015年9月份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

广东-阳江 11-20 10:28  悬赏 0  发布者:谭菇凉^_^ 回答:(3)
你好,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于2015年9月份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之后男方一直反悔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躲避在外地,自此以后没有支付一分钱女儿的抚养费,也没有回来过!男方在外地的居住工作地址都不明确,电话也经常不通!平时基本是处于失踪难以联系状态的!女方心意已决,坚决想离婚,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0 10:30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6-11-20 10:32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面提出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11-20 11:14
这样的情况就起诉离婚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浙江嘉兴
上海徐汇区
宁夏银川
辽宁葫芦岛
浙江杭州
上海静安区
山东济宁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89358
浙江 杭州
人气:97534
浙江 金华
人气:227971
浙江 嘉兴
人气:3979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10296
宁夏 银川
人气:950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