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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亲戚与2006年3月份在一家私立学校任教;目前职位为初中部领导兼班主任

安徽-合肥 11-20 14: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亲戚与2006年3月份在一家私立学校任教;目前职位为初中部领导兼班主任。现学校大老板以工作不认真,所带班级成绩差,对师生态度不佳为由准备辞退;想咨询可得到哪些经济补偿?附:一、单位合同是三年签一次,目前共签了三次;截止时间在2015年6-7月份左右,现还未签订合同。在第三次签合同时有在合同上注明:“本人自愿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字样(这是否有效?)。二、社保只从2013年才开始缴纳,之前的年份以各种理由尚未缴纳。三、在签订合同时有注明占学校一部分股份,每年可以参加分红。有连续两年时间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未进行分红,可否要求补发分红?四、新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对于经济补偿的年份从2008年开始算应该有九个月的工资;对于2006年-2007年12月31日之间的补偿参照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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