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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广东 05-02 22:07  悬赏 0  发布者:wujian……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
    我父亲向一个朋友租赁了一块土地,但是那块土地是药材公司的,父亲的朋友只是药材公司的一个职工,本来在合同上约定了只有当药材公司要发开该土地时才能收回,可是现在我父亲的朋友反悔了,说是把土地卖给了其他人,要父亲搬离该土地.那药材公司是国有企业.请问依靠这份合同,我父亲可以起诉我父亲的朋友吗?
问题补充:
以下是合同条款内容,希望各位大律师帮我们出个主意,这官司是不是可以打,有没有胜算。

                          转让合约
    兹於惠来药材场承包人卓木转让该场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场部所属水田面积共五亩。果园面积共二亩、鱼池两个归承包人耕种养殖。
2.场部老平房完成七间,倒塌掉顶屋房共四件、归承包人使用,屋前屋后空地可以重新搭建猪舍,修缮,搭建由承包人自理,若不承包时可以自行拆除运走,任何人不得干涉。
3.原场部没有水电照明设施,一概由承包人接通,若不承包时由承包人拆回,任何人不得干涉。
4.场部一切所属包括荔枝,龙眼,芒果,树木概由承包人管理收益,荔枝有意损坏者,每株赔500元,以上经双方协商达成租金为人民币五仟元正。
5.本协议从二00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若药材公司没有收回本公司开发,则可继续无限期承包,租金在每年三月一日前交清。
注:在二0一0年三月一日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种植,猪舍修缮时不用计租金。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转让人:王桂琴 承包人:吴坤
公园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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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3 08:52
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5-03 09:13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责任方。
回复时间: 2012-05-03 10:34
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5-03 12:31
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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