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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和加名字的问题

 05-03 17:16  悬赏 0  发布者:janicc……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攀枝花 回答:(5)
我男友婚前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全款是30万,他先出了15万给户主,然后余款暂欠并写了借条给户主,就办了过户手续,房产证写的他一个人的名字。一个月后,他用自己的名字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钱还了户主剩下的15万。
那么离婚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如果男友结婚后加上我的名字,那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问题补充:
如果要加名字,那要办理些什么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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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03日 17时27分
如你所说,房子应是你男友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关于房子你得不到任何利益。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对于相关份额则属于男友对你的赠与,在离婚时可以享受到相应份额的房产所有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3 17:20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对象的名字属你对象的婚前个人财产·1,只能对婚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给予你相应补偿;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就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就有你一半房产。
回复时间: 2012-05-03 17:21
不加你的名字,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最多得一点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还贷的补偿,加上名字,是共同财产,可以得一半。
回复时间: 2012-05-03 19:44
房屋归他个人所有,假如离婚,你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加名后,房屋共有。如果要加名,需夫妻一致同意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有贷款的还需贷款人同意。
回复时间: 2012-05-03 20:18
建议加名字,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
评论者:陈书彦律师
时间:2012-05-04 15:28
请电话联系我
评论者:陈书彦律师
时间:2012-05-04 15:28
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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