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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博侵权的一些咨询

福建-厦门 05-03 17:43  悬赏 0  发布者:plumlw……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我有一些对于网络侵权的问题需要咨询,事情是关于我一个网络朋友的。他在微博圈里小有名气。事件起因近日在海外受到抢劫,于是发布了一条说明自己情况的微博。在其转发中出现了一条含有侮辱性语言的回复。之后我的朋友对此给予了一个比较强硬的回应。之后引发一群人的群攻。他们为我的朋友套上了许多不怀好意的头衔,称我的朋友为“冷艳高贵”“大大”等。他们自称“小透明”(指存在感微弱)。用这种称谓对我的朋友进行了侮辱性的发言。之后我朋友的博友对他们也进行了攻击。其后他们发布了以“大大带领脑残粉围攻小透明”为基本含义的谩骂,措辞极度不雅。其后更是发现有以盗用我朋友的照片和以类似名字(读音相同 字词不雅)建立的微博。其中不但盗用我朋友的照片而且还运用PS去丑化。同时还以我朋友的名义发布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言论(都是丑化我朋友形象的语言)。而且现在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的朋友也不想将事情进一步的闹大。只是希望可以给予他们一个警告。请问律师先生(女式)能否告诉我他们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最好可以明确告诉我触犯了哪些条款。好让我整理出来发布给予警告来结束这场闹剧。谢谢
            另外如果我的发言中需要引用各位的文字请问是否可以写上各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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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3 18:34
可以报警解决,也可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
追问:

介于那些人貌似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其实我只是想要他们知道他们这么做是会带来严重后果的。所以想要整理出相关的条款来作为依据。。不过可惜我搞不清楚。。。所以只好寻求各位的帮助。因为这种事在微博上面真是见得不少了。。

回答: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追问:

恩。。那么。。可以告诉我其触犯了哪条法律么?比如有没有哪个法律对这种网络侵权有比较明确的定义的?

回复时间: 2012-05-03 21:42
侵犯了民法的名誉权。
回复时间: 2012-05-03 23:22
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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