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思南  
该问题已关闭

我出资金四十万,朋友(小赵)出技术一起合伙做生意,我把钱存到他的银行卡里方便支付

黑龙江-鹤岗 11-23 10: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出资金四十万,朋友(小赵)出技术一起合伙做生意,我把钱存到他的银行卡里方便支付。没想到以前他妻子作为米业法人输掉官司,带着大额欠款跑路了。现在法院认为卡里这笔钱是小赵的,给冻结了,准备用于执行偿还。我该用什么程序?才能不让法院把我的钱认定是小赵的财产。对方已很久没有任何财产和收入,我反而有很多人证可以证明是我出资,我最近也把我的卖粮款打进过他的账户里。如何才能让法院采信我的说辞呢?起诉小赵应该是拿不回我的钱了,我该怎么办?拜托您啦!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3 10:46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回复时间: 2016-11-23 10:42
建议及时双协议
回复时间: 2016-11-23 10:47
你好,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回复时间: 2016-11-23 11:05
建议及时双协议
回复时间: 2016-11-23 11:59
你好,可提执行异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西南昌市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30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48
山东 菏泽
人气:218894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9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