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父亲去世后,我和爱人搬到母亲家照顾母亲,一住就是20年,我身体不好一直也没有房,爱人也去世了

北京 11-25 16: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7)
父亲去世后,我和爱人搬到母亲家照顾母亲,一住就是20年,我身体不好一直也没有房,爱人也去世了。现在我跟母亲还有儿子儿媳妇一起在父母的房子住。如果母百年后这个房子会给我么?我有三个兄弟两个妹妹,他们都有房,生活很好。就我们家属于生活困难家庭。
问题补充:
现在母亲已经糊涂了,写不了遗嘱了。房子如果分了我们没有地方住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24
除非母亲有遗嘱。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54
您好,可以继承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05 23:54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11-25 16:54
您好,其他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建议母亲书写遗嘱
回复时间: 2016-11-25 16:55
协商或遗嘱
回复时间: 2016-11-25 16:55
您好,要根据母亲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父亲的份额,其他兄弟姐妹有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25 16:55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1-25 16:58
您好!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0
您好,可以母亲书写遗嘱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0
协商或遗嘱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1
你好,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3
你好,父母遗产属于子女共同分割,如果经济确实困难或可以多分一些。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4
如果是你父母的财产  那么在你父母去世后 就是你父母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就需要法定继承人均分遗产

     你可以拿到房屋 但是要给被的继承人现金补偿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4
您好,如果您母亲无法书写遗嘱的话,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对于生活困难的继承人法院会酌情予以一定的照顾。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06
您好,关于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尽了抚养义务的儿媳、女婿也可要求分割。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10
其他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建议母亲书写遗嘱
回复时间: 2016-11-25 17:56
母亲可以公证  遗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聊城
人气:20047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83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5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914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546
四川 成都
人气:692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