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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无效婚姻?

河南-新乡 03-09 09:19  悬赏 0  发布者:wxhy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我是87年1月出生的,在2008年1月办理了结婚证,当时办理结婚证时,我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现在2010年女方起诉离婚,请问我这算不算无效婚姻?请帮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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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09 09:28
您好:虽然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是离婚时已经到达法定婚龄,不算无效婚姻,如果离婚,就要办理正常的离婚手续,而不是解除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0-03-09 09:37
离婚时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0-03-09 10:02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这不算无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0-03-09 1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得于二十周岁。”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0年女方起诉离婚时,男方、女方是否都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条件,如果达到,则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有一方没有达到,则属于无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0-03-09 10:28
从你们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那天起,你们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你们任一方都可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0-03-09 11:14
属于有效婚姻。
回复时间: 2010-03-09 12:04
属于有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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