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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开滴滴,乘客开门,后面骑摩的撞上,摩的乘客在围挡处轻微擦伤,要求赔8万

湖北-武汉 11-25 22:40  悬赏 20  发布者:130120…… 给我留言  回答:(2)
大家好,我是车主,于2016年7月16日,发生事故,交通大队已结案,正协商保险事宜,由于保险公司赔偿不符合丙方标准,丙方把我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丙方医院病例内容:右膝,可见多处擦伤区,有污液,右肘右足可见擦伤;责任认定书上记载:1、事故事实:甲开车门不是正常车辆违章,乙违章行驶违法载人,2、责任及调解结果如下:双方发生事故后,甲方开车离开现场,丙方在医院报警,甲方于2016年7月17日下午来警局陈述事故;后签订了结事故协议书:1、甲方一次性支付丙方4000元;2、甲方另行支付丙方责任内的金额;3、上述协议双方不得反悔,甲方支付上述金额后,双方不得追究,此事故就此终结;备注:甲方已垫付丙方治疗费3380元,双方协商定于半月后谈保险事宜;以上为在交管局最终定案的资料,其实这件事情,已经处理了4个月之久。本来是简单的一件擦伤事情,一直到2016年7月29日孕检提示怀孕可能性极大,丙方自述当时7月16号擦伤后去医院做了X光,后孕检问及医生,医生说可能对胚胎有影响,全家人就害怕孩子不健康,从而主动做了流产,后其自主去了某法医鉴定所做了法医鉴定,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某某所受伤不构成伤残,行人流术与车祸直接相关,建议给予后续医疗费4000元,自受伤之日起,休息时间90日,护理时间60日。因此,丙方要求保险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及误工费、年终奖金费、医药费、流产费用等等一共计约8万元整。前几天接到法院传票,简直惊呆了。请各位律师朋友帮我分析下,接到传票后我就一直难以入睡,不知道这个责任怎么分。也不知道到底还要给多少钱,本以为和解给了他4000,然后保险报医疗等相关费用就完事的。请各帮帮我,非常感谢!我是开滴滴的、开门的乘客、开摩的的司机、座摩的乘客。做摩的的乘客只是轻微擦伤导致后面一系列事情,我应该承担多少呢?我已经垫付了3000多医药费(含做人流的)加4000元和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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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6 08:02
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6-11-26 08:28
不懂之处,还是直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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