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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离婚咨询

浙江-台州 11-27 10:00  悬赏 0  发布者:清华名府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有一套房子,是农历2009年12月以我个人户名购买的,总价43万(按揭贷款),当时首付13万多,中间按揭10万多(至结婚前)。农历2012年12月结婚,农历2013年1月用结婚彩礼钱提前违约返款10万,现在还有9万多在按揭,这按揭期间都是我一人承担返款。至现在房产证还是我个人的户名,这套房子市值90-100万之间。我现在身体不好,可能日子不多了,我想跟我老婆离婚,不想拖累她,让她重新组建新的家庭。可怜的是我女儿今年过完年才5岁,还很小,这半生唯一能弥补我女儿的是这套房子。问问,律师们: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女儿,用什么的途径呢?离婚了她就需要你分割财产,又怎样分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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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7 10:04
这是可以详询房管局的
追问:

房管局咨询那些问题呢?

回复时间: 2016-11-27 13:36
没事。你保留大部分份额给你女儿,也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6-11-27 10:04
应该分割的
追问:

请问怎样分割呢?

回复时间: 2016-11-27 17:18
你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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