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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男B得知女A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贴吧,QQ,陌陌等网站发布女A个人信息隐私

河南-郑州 11-27 10: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现有男B得知女A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贴吧,QQ,陌陌等网站发布女A个人信息隐私,并打女A的电话进行两个月的电话骚扰。事后女A朋友男C帮女A出头找男B理论,言语不合发生双方殴打在一起,最后男C将男B鼻骨打碎,造成二级伤残 ,但事前女A并未授意男C动手打人。请问双方该如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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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7 11:00
您好,构成轻伤了涉嫌刑事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6-11-27 16:39
你好,构成轻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6-11-28 10:06
男C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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