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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房可以作淘宝店吗?

上海-杨浦区 11-28 12:23  悬赏 0  发布者:王先阳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租了居住房作淘宝店(房主知道此事),经营内容是小孩学英语用的点读笔和点读书,房间里放了整箱的书,但,不超过房间允许的载重, 经常会在里面居住,房间里没有煤气灶,没有明火;使用的都是公牛牌插座,我本来就是学电工的很注意电器设备的安全。
现在物业以我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为由,叫来城管来下达了《谈话通知书》,理由是:因涉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居住改淘宝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
所以,我想问:国家或者上海市对于居住性质的房屋作淘宝店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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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28 14:41
与相关部门沟通解释,看能否变通解决
回复时间: 2016-12-03 08:02
居住房可以作淘宝店
回复时间: 2016-11-28 12:47
你好,物权法对改变物业用途有一些规定,但是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城管是不不会对你处罚的。
我的补充: 2016-11-28 12:48
现实当中,很多公司是租用住宅作为办公室用的,过于牵强的认为你这情况是改变物业用途,是不合适的。
回复时间: 2016-11-28 13:22
1、《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决定。
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你租赁居住类房屋,用于淘宝店经营,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追问:

张律师,您好!
首先感谢您的回复。
我现在是淘宝店,不是申请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的注册地址啊。
因为我在这住,想问下:在自己家里开淘宝店也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吗?
最新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在哪里能搜索到?我查到的都是04年的版本。

回答:

也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3日修订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回复时间: 2016-11-28 14:22
1、国家或者上海市对于居住性质的房屋(居民的私有房屋)作淘宝店没有什么具体规定吗,淘宝店是新生事物;2、《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对物业管理的规定,不是对公民私有房屋的管理规定;其第28条(第二十八条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也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影响你的租赁使用和经营(包括居住);3、国家没有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容许公民在私有房屋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包括租赁使用)4、城管是对城市市政秩序的治理和管理,没有权力管理公民的私有房屋的使用,就是违法也不归城管局管理;5、对他们的谈话不予理睬;他们敢对你和房东处罚,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告他们。
回复时间: 2016-11-28 20:18
国家或者上海市对于居住性质的房屋作淘宝店没有具体规定。
《谈话通知书》内容是是什么?有提到要你改正或者处罚吗?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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