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王景林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辞职人员是否享受公休假补贴

重庆 05-07 11:27  悬赏 0  发布者:mammam……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08年3月同南川区广播电视台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月22日,由于个人原因我向电视台提出辞职。今年4月,电视台给职工(也包括临时人员)发放2011年的公休假补贴,但是我确没有,向单位咨询,单位以区里出台的文件回复说,调走的人员应该由新的单位补发,临时人员参照正式人员执行,也就是说,台领导认为我的公休假补贴应该由新的单位补发。随后,我向区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保局政策法规科咨询,工作人员解释说,出台的文件是针对的在编在岗人员,临时人员由单位自行处理。
本人认为,《工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休假补贴是一种加班工资,职工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和尊重,同时《劳动法》第46条指出:“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既然其他同事都得到了公休假补贴,那么我也应该得到同样的待遇,因为我是2012年1月22才从电视台辞职的,也就是说,我在2011年的公休日付出了劳动,理应享受公休假补贴工资。再说,我是从单位辞职而不是调离,电视台参照执行的文件不适用于我。
对此,我想请问,我是否还能领取2011年的公休假补贴工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7 12:51
你2011年付出了劳动,应该得到的
回复时间: 2012-05-07 16:46
和单位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11年的你应该得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1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4979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5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