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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是否存在收养关系?

陕西-西安 11-29 21:17  悬赏 10  发布者:鸡毛蒜皮的事 给我留言  回答:(0)
二十六年前,我姥姥重男轻女,让我舅舅在有女儿的情况下,抱一个男孩回来,之后有一天我姥姥家真的就有了一个男孩;同年,我舅妈怀孕后生了一个男孩,想把这个之前抱来的男孩送走,我姥姥不同意,之后也一直没有办收养关系。到男孩快上学的时候因为还没有户口,所以我姥姥和我姥爷打算办收养手续。具体怎样办成的,中间的过程我不清楚,但是最后办成了。办收养手续的时候,我姥姥和我姥爷先签了收养手续,后欺骗、胁迫我妈也去签了自己的名字,说是为了孩子上学,我妈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不知道到底是签的什么手续。后来我妈知道这个孩子是买来的,但是已经找不到证据了。而且字也签了,已成为事实。但是当时姥姥和姥爷并没有办理收养公证。(1)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人要无子女,我姥姥当时已经60多岁了,我姥爷也有70多岁了,有3个子女,所以民政部门是如何办成的收养手续?是否合法?(2)因为当时我妈妈也签字了,民政局的人给我妈妈说,我姥姥、姥爷过世后孩子由我妈照顾。所以想问这个孩子是否和我妈构成了收养关系?如果构成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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