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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

浙江-杭州 05-08 11:01  悬赏 10  发布者:高兴快乐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的爷爷过世已19年了,留下一处房屋遗产,(没有遗嘱)一直被我的小叔占用,我看了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问:再过1年爷爷过世就20年了,如果过了20年我还没有办好房屋继承,我就不能对这个房屋的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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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8 18:12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08 18:38
起诉解决,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19
先分家后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5-08 11:22
建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08 12:44
起诉继承,再起诉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5-08 14:00
你父亲已经继承了遗产,只是遗产分割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5-08 14:03
建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08 15:07
建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5-08 15:22
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5-08 21:21
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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