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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祖辈留下的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只有人证没有物证,是否可以证明

广西-贺州 05-08 23:09  悬赏 0  发布者:moziyi……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几十年前,我们祖辈在自家土地上建了住宅(老祖屋),到了70年代时搬出去县城住了,此片地方自家就拿来种上番薯,直到后来生产大队队长说需要租用我们这片土地用以建碾米房,便和我祖辈口头协商借用。
     由于疏于管理土地,80年代被村里的其他人拿来建了房子并居住,当时祖辈出于情面未做相关土地手续便给他们暂用,但如今那家人反悔不还土地回来了,声称是他们的了。现在情况是,从当初借给生产队队长时就没做书面物证,而只有人证,便是那大队长,他还在人世,也表示愿意站出来作为人证,而对方有土地实际使用事实,恳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们是否还能拿回我们的祖宗屋地呢?恳请律师能帮帮我们,谢谢了,在线等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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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08 23:30
通过起诉至法院的法律手段拿回不现实。
    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你家对原宅基地有使用权,对原宅基地上的祖屋有所有权。但你家已搬至县城,不具有农集体的户口,已不具有村集体的成员资格,不能通过继承得到宅基地,但可通过继承得到其上房屋的所有权。
   就是说,如果现在上面有你家的祖屋,你可以拿回祖屋,如果已经没有你家的祖屋了,已经拆了,你已经不可以再拿回你家的祖宗屋地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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