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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老人去世后,生前分得的土地补偿款能再扣除吗?

 12-01 09:12  悬赏 0  发布者:ansr20……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3)
2014年南水北调占用土地,老两口得到土地补偿款10万元,2015年老头去世,2016年郑州港区建设又征地的补偿款村里的分配方案是:从2014年分得的土地款拿出来按现在的人头分款,每人8万7千元,结果没有老太婆的那份地款,原因是2014年分得的土地款已经超过了,这样做合理吗?急求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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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12月01日 09时20分
您好!
严重不合理。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您好!李律师:我找村里负责人说这事,他们解释说,这是新的分款方案,我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

回答: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1 09:20
这是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6-12-01 09:32
这个是不可以扣除的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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