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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撤消后,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江苏-苏州 12-01 12:58  悬赏 35  发布者:jackan……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和某公司的分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一座城市,合同上同时有总公司的公章,那么分公司撤销后,
    若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份劳动合同是否还有效?若公司要求去总公司上班,本人拒绝,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若分公司不具有用人单文的主体资格,那么合同是否有效?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若有经济补偿,该怎么补偿?
    合同上明确了,公司有权要求更换工作地点。
    另外,怎样判断分公司是否具有用人单文的主体资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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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1 12:59
如果不给予安排工作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等
回复时间: 2016-12-01 13:3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6-12-01 14:2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追问:

请问,在分公司解散的情况下,这份合同还有效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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