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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几天,我和朋友一起去KT V唱歌,结账后,我们欲离开

浙江-温州 12-03 10: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前几天,我和朋友一起去KT V唱歌,结账后,我们欲离开,里面工作人员前来阻止,说包厢里有玻璃被损坏要求赔偿,我和朋友看了情况后,要求他们掉监控,如果是我们损坏的,可以赔偿,。他们说没有监控,也没有证据说是我们损坏的。准备离开时,两名服务员,对我说,必须要陪的,我就割脉他们说,我不是这个包厢的人,跟我没有关系,我在其他包厢玩,和他们是朋友,看到这情况,我只是出来说说话而已。之后工作人员叫了10几个人到楼下把我们围住不让走,这时我朋友他们就问陪多少,他们说陪100,我朋友就陪了100。我欲独自离开时被服务员拦住不让走,发生了争吵,我动手打了一个服务员一巴掌后,瞬间我几个人围着用对讲机打头,头上多处皮外伤,流了很多血。同时,我两个朋友在拉扯中被打伤头部,其中一个人被对讲机打了缝了5针。现在事情已经又派出所处理,双方调解中!对方认为是我先动手打人,只能给我补偿医药费。如果我不同意,对方就要求走法律程序。我可以要求他们在补偿医药费后再补偿其他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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