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秦皇岛人民检察院10越8日决定受理的案件11越30日又发来不支持监督申请

河北-秦皇岛 12-05 16:28  悬赏 0  发布者:燕岭子民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卢龙县石门镇尤大岭店村民李兴。我的0·83亩地在2011年被当时的村主任李仿伙同他妻没李淑红(我原儿媳),换给本村张铁明盖了房。我起诉时,立案庭长非要我把要求写为:判处换地协议无效。结果我已经收回一年的地,(原让我儿李克炎他们经营每年交1100元赡养费)却被判换地协议有效。但也说了句公道话:2010年没交赡养费。此事几年来没有得到解决。我2015年重新起诉,法院不受理。上诉到中院,维持原裁定。我申请检察院给以监督。已经受理然后又不支持监督申请。本来是我的地,却说丧失土地经营权。不顾事实。请问下一步我应该找哪个部门申诉。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08 15:34
您好!
可以上诉。建议搜集证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处理,依法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黑龙江黑河
广东广州
北京朝阳区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山西太原
浙江金华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32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73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047
广东 广州
人气:105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3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9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