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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广东-广州 05-10 19:40  悬赏 10  发布者:coral3…… 给我留言  回答:(3)
当年买的房改房,总房款2万元,我父母出资1万六,爷爷出资4千,房产证上只有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父亲有三兄妹,现在爷爷年老,说以后房子是三兄妹共同所有,但是他写了张纸条注明当年我父母出资1万六。该字条没有公证,是爷爷亲笔写的,有签名。以后爷爷百年归老,房子产权是否3等份分割?他写下的字条可否作为证明,我父母可以占产权的80%,剩下的才是三兄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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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0 20:34
字条可作为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5-10 19:46
你父母的主张恐怕难以获得支持。
最稳妥的办法是:现在就过户,或者明确相关的遗嘱
回复时间: 2012-05-10 22:41
当年出资并不意味着享有该房产相应的份额。现在通过遗嘱或过户实现你的目的比较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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