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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签定的协议补充说明是否有效

 05-11 08:22  悬赏 0  发布者:RtB4350 回答:(5)
我与男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并不计划生育腹中孩子,可到医院后,医生说孩子已发育完全不宜手术,可此时我二人已在离婚书上注明婚后无子女,故二人签定了一份补充说明,说明他自愿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和监视权,双方签了字。但未到婚姻机关盖章,请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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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1 08:57
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5-11 08:34
该协议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2-05-11 08:54
放弃抚养权无效。
双方对监护权的约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5-11 11:52
放弃抚养权无效。双方对监护权的约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5-11 12:28
放弃抚养权无效。
双方对监护权的约定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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