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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电动车但是尸检醉酒,我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江苏-常州 12-07 22:11  悬赏 0  发布者:亚尔迪 给我留言  回答:(1)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我的车辆南向北直行通过一个丁字路口(路口只有黄灯闪烁),对方电动车从路口突然左转上来,我及时避让但是对方直接到了对向车道(过了中线)再避让已经来不及了,把对方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对方尸检醉酒,我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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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08 09:23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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