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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福建-三明 05-13 10:48  悬赏 5  发布者:dpm114 回答:(3)
爷爷有一个与他未登记结婚但相处同居了17年的“妻子”。95年经人介绍结合,17年来,家里所有的支出都是爷爷支付,例如,月工资1900,当月可能支出1600,月工资2500时,支付2200.爷爷去世前,她就提出好合好散由她儿子带走,没有陪爷爷终老,爷爷曾在房产证上写过,此房与xx妻共有。是否能表达爷爷的意愿,表明是他的妻子,因而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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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3 21:45
可以表达他的意思,但属于赠与,他有权反悔
回复时间: 2012-05-13 11:46
可以就财产问题诉讼解决,具体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5-14 15:23
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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