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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订单问题

黑龙江-大庆 03-13 21:01  悬赏 0  发布者:hongc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某4S店定一台汽车,交定金10000元。该车未按期到货。如果我不想要车了,4S店是否应双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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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3 21:17
您好:定金应当体现在您的合同之中,并且明确约定为定金,而且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条款。 


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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