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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4 15:23  悬赏 0  发布者:lcmj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1)
第一个问题:我有2个孩子,07年买了一处房产,买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是大儿子的名字,并且当时大儿子已经结婚了 ,那么产权是不是就归属与我大儿子所有?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我现在想把那一处房产变成2个孩子共有,又不想变更产权,有没有其他办法?写内部协议约定是2人共有,在法律上生不生效。或者有没有别的补救方法。
第二个问题:听说07年的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即使是婚后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是一房的名字,房屋共有人一栏是无,那么该房产也是归属于房产证上名字的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这样的说法对吗?
问题补充:
因为不懂法律就写了大儿子的名字,但我没有意愿要赠给他一个人,因为我2个孩子,那太不公平了,现在大儿子同意变更房产为2人共有,考虑到很多费用的问题,我想能不能内部立一个协议,证明是共有的,不是一个人所有的,或者有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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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3月14日 15时35分
第一问题:
1、房产写的是你大儿子的名字,那时你大儿子已婚,则那房屋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出的资视为你对他们夫妻的赠与;
2、如果你大儿子夫妻对你不履行赡养义务,你可以撤销这项赠与;
第二个问题:你已经赠与夫妻俩,对这套房,你没有处分权利,不可以单方面变更产权;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人很好,回答了好多问题,对我很有帮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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