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李波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该问题已关闭

防碍公务罪处多少罚金?

江西-赣州 11-17 12:25  悬赏 25  发布者:532534……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弟弟在赣州偷车牌,但是没有留下手机号去敲诈车主,只是想把车牌卖掉.然后被警察当场抓住,然后警察对我弟弟进行殴打,我弟弟还了手(用拳头打警察的脸).我弟弟还手时警察没有对我弟弟进行再殴打.直到被其它的人按倒在地我弟弟才停止对警察的还手.现在我弟弟在派出所,请问要多少罚金才能让弟弟出来啊?越具体越好,我家穷要借钱。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17 12:52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

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2000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2000年4月24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公布 自2000年4月24日起施行高检发释字〔2000〕2号)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可以对侵害人适用妨害公务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回复时间: 2008-11-27 11:37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50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29
广东 深圳
人气:209213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484
山东 东营
人气:266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