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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五岁时,我与你丈夫离婚孩子由我带,法院判他父亲每月拿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生活费

黑龙江-哈尔滨 12-10 17: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儿子五岁时,我与你丈夫离婚孩子由我带,法院判他父亲每月拿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生活费,当时他的工资额为三千至五千(计件工资)但他从未按判决拿过,低时七十,八十,高时五百。(上他单位连找几次的结果)儿子今年二十三,没有成家,每月工资两千元我体弱多病长年服药。现孩子的父也有病,来找孩子,我们该怎么办?这里涉及现在的养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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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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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12-10 18:14
你好,他有探视权,建议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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