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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在住院期间单位让写了请假条出院后自出事之日起没有工资合法吗

宁夏 03-14 21:19  悬赏 0  发布者:情归何处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们好;我在单位上班时候右胳膊被运输皮带搅伤,导致我胳膊三处骨折,我在住院期间所有医疗费用都是公司和保险公司掏的,在我住院时单位让我写了请假条,我从09年11月16号出的事故到现在已经快四各月了,就我出事故前的工资都跑的要完了,从09年11月 16号以后一分都没给,找单位领导他们说我请假了没有工资,而且我出院后也没给一分钱的营养费交通费,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补充:
我们单位当时也和我们都签了合同,就是一份签完之后都上交了  ,我们手里没有合同,当时单位也给我们办理了工伤保险,就像我这种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吗?保险公司大概能索赔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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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14 21:34
你好,首先你单位在你受到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让你写请假条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工伤期间的工资也应该全部发放,如果你现在经过治疗以后感到有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后遗症,可以申请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来享受伤残待遇,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个标准不难计算出应该赔偿的数额,现在你需要解决的是尽快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你的工伤期间的工资,抓紧时间去申请伤残鉴定,如果单位还是拒绝支付你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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