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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算超生吗 处罚合理吗

 05-14 22:05  悬赏 10  发布者:dayday……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宁德 回答:(1)
男女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男46岁,女43岁,现居住在福建一农村 已育一子,现已上大学,去年意外发现

怀孕,于是决定生下来 今年1月生的一女儿,未获得准生证,现在乡计生委要求罚款三万六千元,问这是

否合理?按照2006年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四条(四)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

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查的 该乡面积128平方公里,该县2010年第六次

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泮洋乡5411人,即人口密度42.27,问是否符合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

规定?另外查的2011年该县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6870,全县农民纯收入9012元。我了解的只有这些

了 我不懂法律 这些只是瞎找的 希望律师能给与帮助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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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15日 08时06分
超生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应告知处罚标准。
追问:

可以这样理解吗 您是默认这是超生的 但是具体的处罚要看计生部门,所以“计生部门应告知处罚标准”不知可否告知您对这件事的看法,您认为处罚多少合适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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